都安瑶族自治县人民陪审员任命
公 告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人民陪审员法》第十条、第十一条、《人民陪审员选任办法》第二十条、第二十一条等规定,2020年7月15日经都安瑶族自治县第十五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四十一次会议通过,任命李忠等107名同志为都安瑶族自治县人民陪审员,名单如下:
李 忠、韦玫妃(女)、覃 强、苏胜召、覃雪逢(女)、陆肖晗(女)、韦 剑、覃 涛、王 秘(女)、张 宏、韦昌堂、罗文洁(女)、黄玉芬(女)、黄春妙(女)、韦秀连(女)、卢俊苏、谭连乔(女)、唐筱钰(女)、谭翰麟、潘彦妆(女)、马汉成、唐丽川(女)、陈彩玉(女)、唐秀楠、沈 滟(女)、黄欣阳(女)、韦孝祥、韦 桥、黄冠群、蓝爱庆(女)、黄秋竹(女)、韦晓成(女)、黄 兰(女)、潘桂妍(女)、黄 军、莫茂喜(女)、韦曼婷(女)、黄 正、陆家贵、陈春锦(女)、蓝 乔、樊春朗(女)、黄勇杰、陆 波、叶 婷(女)、蓝 健、石景金、覃美琼(女)、覃 定、韦克敏、陆 明、李怀荣、韦肖剑、唐毓暖、唐柳丹(女)、潘如勇、潘艳巧(女)、韦耀杰、蓝必孝、杨汉轮、韦柳蜜(女)、韦仁波、韦东军、陆 宝、韦翠花(女)、韦 坚、韦振敏、韦志莹、唐秀涵、唐 康、韦昌东、蓝庆毕、韦永学、唐筝苑(女)、蓝玉影(女)、蓝 花(女)、彭秀快、杨丽芳(女)、卢秀化(女)、韦作彤、韩桂香(女)、周英龙、唐运枝(女)、黄如芳(女)、黄青湘(女)、韦慧乐(女)、韦文东(女)、韦丽娜(女)、马瑞海、蓝景惠(女)、唐春妙(女)、韦 衡、韦光伟、李雨奎(女)、韦丽竹(女)、唐雪毅(女)、韦艳霞(女)、刘秀梅(女)、韦桂棉(女)、蒙 宇、覃利丽(女)、覃兴达、潘香敏(女)、韦 丹(女)、张文芳(女)、韦明祖、韦忠信。
特此公告。
都安瑶族自治县人民法院 都安瑶族自治县司法局
2020年7月30日